大宋提刑官,法醫界鼻祖宋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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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同學都看過大宋提刑官吧,在民間故事中我們看到他為瞭求實受到諸多阻撓和困難,但依舊勇往向前,不僅體現瞭他良好的思想品行個體現瞭他堅韌不拔不畏困難的精神,他官場生涯的開始是因為他的父親在辭官後回鄉後卻是以屍體展現在他面前,他為瞭查明真相便開始瞭他的仕途。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地區)人,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傢,被稱為“法醫學之父”,著有《洗冤集錄》。西方普遍認為正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瞭“法醫鑒定學”。歷史中的宋慈不但在實際判案有著自己的獨到之處,在世界法醫學史中也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他所寫的《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第一本法醫專著。直到現在這本書在法醫學裡也有著很高的參考價值。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見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瞭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宋慈平反冤案無數,他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出自《洗冤集錄》序),堅持「審之又審」,重視現場堪驗,還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檢婦人,無傷損處須看陰門,恐自此入刀於腹內”,如死者是富傢女,把女屍抬到光明平穩處,“令眾人見,以避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