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會審是什麼意思,它發生在哪個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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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戲曲不僅記錄瞭歷朝歷代的精彩故事,通過演繹更是讓後人們親近的感受當初的先民的一舉一動,其中《玉堂春》的三堂會審就是一個精彩絕倫的故事,你有瞭解過這個故事嗎?本期戲曲大全為你收集三堂會審的資料。
何謂“三堂會審”,這要從我國古代審判、監察制度談起。中國封建時代的政治制度內部,有一個很重要的制約系統,即對官僚機構和官吏的監察。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後,在皇帝之下設置三個最重要的官職,即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並稱三公。丞相掌政務,太尉掌軍務,禦史大夫掌監察。
這種體制奠定瞭中國兩千餘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漢承秦制,監察機構稱禦史臺,長官為禦史大夫。唐代監察機構內部形成嚴密的三院制,其監察制度還有一個特點是禦史參與司法審判,重大案件皇帝“則詔下刑部、禦史臺、大理寺同案之”,這延續到明清,人稱“三堂會審”。明改禦史臺為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凡“三法司”參與審判的稱。三司會審“,習稱”三堂會審“。
為何稱”三法司“會審為”三堂會審“呢?這是因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傢司法長官正式辦公的處所都是在衙署的大堂,故務傢長官都俗稱”堂官“。三堂會審時,在刑部大堂設三張案桌,刑部堂官尚書為主審官,坐在面南的桌案後,而大理寺、都察院的長官則分坐在東西相對的兩張桌案後,審案過程中均有發言權,最後作出統一的審判結果。